大周仙吏

第26章 上天无眼!(1 / 2)

关于张大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其实李慕已经调查过了。

陛下赏赐的其他东西,比如绢帛,法宝等,是可以自行处理的,但官邸不行。

皇帝,或是朝廷赏赐的官邸,官员可以在此基础上改造,翻新,甚至是重建,但却不能用于售卖。

当官员离开神都时,要将房契和地契再交回去。

也就是说,不管是张大人的两进小宅,还是李慕的五进大宅,实际上还是归属女皇,归属朝廷。

张春听了之后,长叹口气,说道:“亏了……”

李慕不再和他讨论宅子,问道:“周处之事,后续会如何?”

张春摇头道:“即便刑部有旧党很多人,但恐怕也不会和周家如此的对立,旧党和新党的矛盾在皇位的继承,除此之外,他们其实是一类人,他们都是大周特权的享受者,更何况,周处姓周,陛下也姓周啊……”

李慕想了想,说道:“若是连陛下也偏袒周处,这神都衙的捕头,不做也罢……”

张春忽然警惕道:“你想去哪里?”

李慕道:“回北郡去,可能会拜入符箓派祖庭吧……”

他来神都,是为了获得百姓的爱戴,获取念力,以及女皇富婆手里的修行资源,这一切的前提是,李慕认可女皇。

若是女皇的作为让他失望,李慕也会改变初衷。

大爱小爱都是爱,和心爱的女人谈情说爱,阴阳双修,又能圆满七情,又能加快修行,虽然修行速度或许比不上直接抱女皇大腿,但起码不用受气。

听说李慕是去符箓派祖庭之后,张春明显松了口气,想了想之后,又道:“其实吧,本官觉得,你拜入符箓派祖庭,比在神都当差好多了,何必每天受这份累呢,干脆辞职算了吧,辞呈你会不会写,不会本官可以帮你……”

张春对于促使李慕辞职这件事情,表现的十分积极,李慕摆了摆手,说道:“看情况吧……”

周府。

周处醉酒纵马撞死人,被神都衙判处斩决的事情,已经传回了周府。

即便是周府的丫鬟下人听闻,也有些难以置信。

在陛下还不是当今女皇时,周家就是神都最为显赫的几个家族之一,周家有多少年,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了。

神都令离开都衙之后,就匆匆来到周家,经门房带入,在周府穿行许久,不知道穿过了多少月亮门,来到周家一处院落。

周府的大人物很多,大多他都没资格见,所以他直接找到了周处的父亲,时任工部侍郎的周庭。

他刚刚走进门,周庭便问道:“如何了?”

神都令咬牙道:“那个该死的张春,铁了心要和公子过不去,下官去晚了一步,他已经将判词递交到了刑部复核,这下恐怕绕不过刑部了。”

周庭的脸色也阴沉了下来,冷冷道:“张春,本官记住这个名字了。”

他看了神都令一眼,说道:“行了,你下去吧。”

神都令离开之后,周庭走出房间,身影在阳光下消失。

刑部。

刑部侍郎周仲正在翻看一件案情卷宗,某一刻,他合上手中的卷宗,望了一眼门口的方向,两扇房门缓缓闭合。

他望着对面的虚空,说道:“周大人现在来刑部,难道就不怕惹人非议?”

他对面的椅子上,显现出周庭的身影。

周庭端起桌上的茶杯,将茶水一饮而尽,说道:“你若不知道我会来,这杯茶又是给谁泡的?”

刑部侍郎笑了笑,问道:“这茶如何?”

周庭皱眉道:“本官不是来喝茶的,本官只问你一句,刑部要怎么样,才肯放过我儿子?”

刑部侍郎摇头道:“令公子醉酒纵马,撞死一名百姓之后,意欲逃离,又拒捕袭捕,行为及其恶劣,神都丞判处他斩决,合情合理。”

周庭直视着他,说道:“你应该知道,我有很多种办法,能够保住他,无非通过你们刑部,是最简单的一种,我不想麻烦,但也不怕麻烦。”

刑部侍郎想了想,说道:“南阳郡郡尉的位置,我们要了。”

“不行!”周庭毫不犹豫,怒道:“你不觉得,有些狮子大张口了吗?”

刑部侍郎摇头一笑,说道:“莫非周大人觉得,你儿子一命,还抵不了一个南阳郡郡尉的位置?”

周庭沉默片刻,说道:“这不是我能够做主的。”

刑部侍郎道:“那就让能够做主的人来谈。”

周庭目光望向他,身影逐渐虚化消失,一刻钟之后,再次出现在刑部侍郎对面的椅子上。

他表情平静,淡淡的说道:“南阳郡郡尉,是你们的了。”

刑部侍郎将那封卷宗扔在一边,说道:“他虽然能免于斩决,但行径太过恶劣,即便是取得了死者一家的谅解,仅凭杀人逃窜,拒捕袭捕,也能关他几年,去外面避一避,过几年再回神都,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周庭道:“没有。”

代罪银法没有废除之前,此案不过是有些麻烦,用银子就能摆平。

但现在代罪银法已经废止,在神都,任何人想要用简单的方法摆平一条人命官司,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再次看了刑部侍郎一眼,身影淡化消失。

刑部侍郎周仲,虽然与他同姓,但却坚决拥护萧氏旧党,是周家的政敌。

不过有些时候,最值得信任的,恰恰是敌人。

刑部侍郎看着那份神都衙送来的卷宗,摇了摇头,低声道:“你会怎么办呢?”

神都衙。

李慕还在外面巡逻时,便收到王武传话,刑部将张大人斩决的奏请,打了下来。

都衙有都衙斩决的理由,刑部也有刑部否决的理由。

都衙给出的理由是,周处醉酒纵马,致人死亡,后来又意图逃窜,拒捕袭捕,行为过于恶劣,当处过失杀人的极刑。

刑部没有批示,原因是周家赔偿给死者家人一大笔钱,那老者的家人出具了谅解书。

一般情况下,对于过失、非故意杀人,只要能取得家属的谅解,官府在量刑之时,便会极大程度的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