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轮回

第一百四十章 凶残的马校长(1 / 2)

阴阳轮回第二卷东城六怪谈第一百四十章凶残的马校长莫林和李澳回头看去,赵晔就站在他们俩身后不远处,笑呵呵地看着他们。</p>

“赵队长,你怎么在这里?”莫林有些意外地问道:“这里好像不归你们管吧!”</p>

赵晔笑道:“没错,本来是不归我们管的,不过梁淑娟和这次刘开英的死亡颇为相像,因此市局将这两起案件合并了,由我们和这里的警员配合破案。”</p>

莫林点了点头。</p>

赵晔继续说道:“说说吧,最近你们是怎么回事,尽在出事的地方遇到你们,梁淑娟和刘开英跟你们是什么关系啊?”</p>

李澳苦笑了一下,说道:“赵队,我们也不想啊,我的一个朋友被在学校遇到灵异事件被抓进了校墓处,我们这两天一直在调查校墓处的事,谁知道我们查的时候遇到了阻力,接二连三的出事。”</p>

赵晔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说道:“果然是谋杀,那当时在和平小区时你怎么不说呢?”</p>

李澳叹了口气,说道:“当时心里报有一丝侥幸,总觉得就是个巧合,没想到还真是有人在暗中阻止我们。”</p>

赵晔听了问道:“那我能帮到你们什么吗?”</p>

李澳想了想,说道:“赵队长,一开始,我们俩本来想自己解决这件事的,但是现在看来,我们需要你的帮助。”</p>

“凶手的意图是阻止我们追查校墓处的秘密,他必然是东城中学的某位教职工,他对我们的行踪了如指掌,而且通过他的作案手法不难看出他也是个术人。”</p>

赵晔点了点头,说道:“你说吧我们该怎么做,只要能破案我们听你差遣。”</p>

李澳也没磨叽,说道:“先让我去看看老人的尸体可以吧,我估计那个术人肯定没有留下老人的魂魄,我们看看老人的尸体,或许能找到些什么。”</p>

赵晔听了二话没说,直接带着莫林和李澳来到法医那边,跟法医说明情况后,变带着莫林和李澳走进了一间房中。</p>

莫林和李澳走进去后便看见刘开英老人躺在一张床上,身上的血污和脖子上的刀口都已经被处理过了。</p>

李澳走上前,仔细地检查着老人的身体,果然不出所料,魂魄早就不在了。</p>

检查一番后,李澳也并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p>

这时,莫林忽然觉得左眼有些发痒,下意识地揉了揉,可是就这么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他的右眼竟然看到老人漂浮不定的魂魄,就附身在早已死去的肉身上。</p>

莫林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睛,再次闭上左眼用右眼盯着老人的尸体,映入眼帘的仍然是那漂浮不定的魂魄。</p>

莫林看到这一幕让他太意外了,李澳都检查了一番都没有发现任何线索,自己的阴阳眼竟然如此强大。</p>

莫林急忙将自己看到的情况告诉了李澳。</p>

李澳听完后梦醒如初,急忙在老人的头顶仔细检查了起来。</p>

果然,在老人的百会穴上,李澳发现了一处极为细小的伤口,这伤口比针眼还细,如果不是莫林的提醒,再怎么仔细观察也看不出来。</p>

李澳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从腰间解下钥匙,用指甲刀一点一点地夹着那处细小的伤口。</p>

大约五分钟,李澳从那个极为细小的伤口中夹出一根足足有十厘米长的针!</p>

这根针细小而又尖锐,针在李澳手中闪着淡淡的银光,虽然是从人的百会穴上拔出的,但是针身上并没有一丝血污。</p>

莫林看着这根针,问道:“这是什么?”</p>

李澳眯着眼,解释道:“散魂针!这是用僵尸的尸骨磨成的,只要趁着人死的时候魂魄没有离开肉疼时瞬间插入,就能禁锢住一个人的魂魄,在十二个小时后魂魄便会消散。</p>

“算算时间,只要我们在晚一会,老人的魂魄就彻底散了,估计梁淑娟老人的魂魄也是被这玩意禁锢住的,现在已经魂飞魄散了!”</p>

“那刘开英老人……?”赵晔皱着眉头问道。</p>

李澳说道:“老人的魂魄受了很大的重创,不过还没到魂飞魄散的地步。”</p>

李澳刚说完,刘开英老人的魂魄就做了起来。</p>

起初,她有些茫然地看着四周,后来又看到床上躺在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被吓了一跳。</p>

李澳见刘开英老人醒了过来,立刻说道:“老人家你好。”</p>

刘开英面色虚弱,看了一眼李澳,又看了一眼莫林和穿着警服的赵晔。</p>

她问道:“这里是哪?你们是什么人?”</p>

李澳沉默了一下,说道:“这里是警局的法医工作室,您之所以在这里是因为……因为您已经死了。”</p>

刘开英老人听到李澳最后的那句话时瞬间就懵了,本来想反驳李澳自己活的好好的,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死了。</p>try{ggauto();} catch(ex){}

但是她又看了一眼床上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尸体,心里已经有几分相信李澳了。</p>

李澳自然看出了她的想法,解释道:“现在您是魂体的状态,床上的是您死去的肉体。”</p>

李澳不在废话,连忙问道:“老人家,您还记得您是怎么死的吗?是不是被一个浑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中年男子杀死的。”</p>

说到这,老人沉默了一会,努力地回想着案发现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