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志

第584章 重案组的第四个案子(2 / 2)

“当时生意没做成,我们就去吃火锅,本来就想直接回来了。”</p>

孙玉说的那顿火锅,就是三个人和被害人一家发生口角的火锅。</p>

导致三个人看对面一家三口穿的也还行,所以摸点儿之后就把人家给杀了。</p>

顺便取了点钱。</p>

“之后我和秦德军回来就分开了,本以为这个事就黄了,但是上周,我一个发小给我说他在省城有路子。”</p>

“想让我这边做QZ市的分销商。”</p>

“分销商?”</p>

“对,听他说省城那边他们已经站住脚了,现在要在下面的几个市找分销商。”</p>

“你的发小在省城那边是什么身份?”</p>

“他是咱们这边的总经销商,听他说这个买卖很大,只要干成了,能赚很多钱。”</p>

审讯室外。</p>

李东林有些激动。</p>

省城这边,经过半年的调查,虽然没有找到这些假必的根源,但是也有一些线索。</p>

根据一些小的批发商得到线索,他们都是通过一个叫做“银行家”的人手里拿到的假必。</p>

但是这些小的批发商没有任何银行家的联系方式。</p>

都是对方通过各种渠道,直接联系到的他们。</p>

也就是说,他们之间都是单线联系。</p>

所以,这才是案件迟迟无法突破的关键。</p>

再次拿起话筒,李东林开口:“问他,那个发小是不是叫银行家?”</p>

张建峰听到指令后,看向孙玉。</p>

“你的发小叫什么名字,有没有什么外号。”</p>

“他叫郑斌,以前我们管他叫郑老三,他在家排行老三。”</p>

“银行家呢,听说过这个人吗?”</p>

“这个啊,郑老三跟我说过,他一个手下拿着这个名号,在省城那边卖假必。”</p>

“实际上就是一个小瘪三儿,他让我回QZ市这边也这么搞,自己不要抛头露面,要搞一个人,让他去干这些事儿,但是中间也不要和对方有任何瓜葛。”</p>

“tmd这小子也不知道在哪儿学的这些花花肠子,搞得特别小心,一套一套的。”</p>

孙玉提供的信息应该说非常重要。</p>

李东林在省城那边掌握的线索是银行家就是最上限的卖家,没想到这仅仅只是对方设置的一个烟雾弹。</p>

而且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银行家既然是郑斌放出来的烟雾弹,而郑斌就真的是一切的源头了吗?</p>

郑斌是不是也仅仅只是其中的一个银行家?</p>

他的上面还有没有别人?</p>

不用想,肯定是有的。</p>

因为李东林知道发现假必的可不仅仅只有他管的这一亩三分地,其他省份的部分城市也出现了类似的假必。</p>

这个案子,大了。</p>

坐在一旁的陆川,没有开口询问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p>

在刑侦支队破的案子大多都是刑事案件,类似于这样的案子,很少接触。</p>

假必……</p>

说真的,陆川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假必呢。</p>

毕竟,他家里真钱都花不完…</p></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