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志

第55章 哥们,借个火(1 / 2)

巷子里,陆川三人蹲坐在一个台阶上,就像是乘凉休息的附近租户。</p>

聊天的气氛很热烈。</p>

“这附近有十二家出租库房,已经租出去的有九家。”</p>

陈青没有说谎,他对回龙山这边的情况真的非常了解。</p>

谁家老公出轨,谁家媳妇偷情,谁白天睡觉,晚上上班,谁家小红灯后边的宝贝质量高技术好,没有这家伙不知道的。</p>

张辉重点询问的附近仓库的情况,这家伙也都知道。</p>

“这几个地方我都踩过……我都去侦查……我都去……”</p>

变换了几个词汇,陈青感觉气氛有点尴尬:“那个,政府,您懂得嘿嘿。”</p>

“这九家租出去的仓库,有没有哪个比较特殊?”</p>

“比较特殊?”</p>

陈青下意识的想要挠挠头,结果手铐还在拷着,让他再一次明白了自己的处境。</p>

“有两家是租给超市备货的,还有两家是快递分拣点……”</p>

“剩下的……好像……”</p>

陆川对陈青的能力,又有了新的认识。</p>

这家伙确实是专业的,陆川也有点明白,为什么这家伙能在友好路偷了五十几辆电动车,还没被抓住。</p>

这家伙对自己工作范围的情况,掌握的不是一般的细。</p>

陆川原本觉得张辉当私家侦探有钱途,现在看来,陈青才适合干这行。</p>

“这几個仓库,有没有住人的?”</p>

“有!”陈青回答的干脆利落:“有两个仓库应该住了人,我踩……我见过有人晚上进出,还点过外卖。”</p>

“在哪?”</p>

十分钟后。</p>

陈青带着陆川和张辉在巷子里七拐八拐,来到了目的地之一。</p>

“这个仓库里住人,我看过有人进出,但是具体住了几个人,什么人我不太清楚。”</p>

按照陈青的说法,他们只干无本买卖,偷可以,从来不抢。</p>

这是带他入行的大哥传授给他的第一条经验。</p>

“抢劫,哪怕只抢了一块钱,被抓那也得三年起步,”陈青此刻的表情有些得意:“偷就不一样了,我这种一次弄个电动车,也就卖几百块。”</p>

“反正就是一千块钱以内,多了我还不要呢。”</p>

“我大哥说了,一千以上就有可能构成数额较大,那就不是蹲几天的事了。”</p>

“我大哥还说了,出来混,不管干啥得懂法……”</p>

“陈青,你说的那个大哥……在哪?”</p>

额?</p>

陈青表情有点失落:“我大哥没把法研究明白,偷了我们一个同行偷的四万块钱,被抓了,数额巨大,判了四年。”</p>

这条法律,陆川记得。</p>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就是数额巨大,起跳标准三年以上,十年以下。</p>

这么说吧,一年一万。</p>

而且,偷盗其他人偷盗的钱,同样是盗窃。</p>

陆川和张辉对视一眼,均是暗中点头。</p>

陈青这家伙,屈才了。</p>

他应该改行去当律师,肯定比现在有出息。</p>

目标仓库大门紧闭,张辉记下地点:“去下个地方。”</p>

又是七拐八拐的十来分钟,陆川感觉自己开导航都得走丢。</p>try{ggauto();} catch(ex){}

也就是刚刚陈青撞进了张辉怀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