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

八百四十八章 新任知府(1 / 2)

堡长认罪,众官员们无不愤慨,众官员都是差一点被他这满口仁义的说辞给欺骗过去,若非林延潮明察秋毫,他们倒是真不致于对那些居住在河堤里的老百姓下手。

一来是心存怜悯,二来是这些人连命都不要了,你再去赶人家走,必生冲突。

同知署一名管河的官吏,此人乃林延潮的门生,心怀悲愤。他出面道:“老师,学生随你从京师到地方来,但见这沿河官员,无官不贪,无吏不脏,哪个人将老百姓的安危放在心底。”

“这河工从上到下,都烂到根了!”

又一名官吏出面到:“不错,上一次虞城县知县,就是纵容河工偷掘河堤,引河水灌溉堤外斥卤田,导致去年大水来时河堤崩决。”

“最后水淹一县,无数百姓都喂了鱼虾,这事虽是知县已伏法,但下面的河工仍是逍遥法外!”

孙承宗道:“沿河管河官吏未必都是坏的,吾以为李斯的仓鼠之论,在这里最合适不过。为何厕鼠见人犬逃之,而仓鼠见人犬,却无此忧。”

“因为这些管河胥吏,都是河道衙门河兵。对于河兵,管河官员监督不力,故而河道衙门难辞其咎。”

林延潮听孙承宗的话,深以为然。

比如说一个坏的制度,全部让善人为之,最后是善政还是恶政。

还是一个好的制度,让贼人为之,监督得力,最后是善政还是恶政。

林延潮看向叩头的堡长,此人乃河道衙门河兵,眼下犯事落在自己手中。

一旁丘明山道:“东翁,眼下咱们与河道衙门失和。这沿河堡长,铺长都是河道衙门的河兵,若我们要办他们,是不是先与河道衙门打声招呼,否则事后他们必会拿此追究。”

丘明山说得对,之前贾贴书之事不说,后来林延潮上奏御史被杀之事,是护了整个河南官场,却惟独将河道衙门监督不力的事,捅至了朝廷。

但李子华在朝中背景深厚,又是打点到位,最后虽没有吃挂落,总是损了颜面。

两边结下的梁子可谓不小。

林延潮现在与河道衙门关系如此恶劣。不是说两个人关系不好,咱们可以不卖他的面子,完全可以不吊他。

两个衙门关系恶劣,一般大家采用的态度是井水不犯河水,否则稍有冲突,就是一场恶战。

所以正确的方式是,林延潮将堡长直接交给河道衙门处理,或者押送有司,让他们与河道衙门交涉去。

但是以李子华的做法,很可能对犯事的堡长不行处罚,如此岂非助长沿河河工在背后给林延潮添乱。

面对手下众官员们的愤慨,丘明山的劝说。

这是一个两相为难的境地,对贪腐之事纵容,无疑会助长此风!

想到这里,林延潮斩钉截铁地道:“本官有管河之职,整肃治下河兵,乃应有之义。来人,将此人拿下革去一切差事,先枷号三日再收押论罪!”

黄越担心道:“那河道衙门那边?”

林延潮道:“让李子华尽管告本官的状好了!无论是京状,藩司,臬司,分守道,本官奉陪到底!”

众官员闻言顿时大为解气。

为官不强硬,整日顾头顾尾,何谈事功。

林延潮又道:“这次本官要办的,不仅仅是堡长一人,本府治下所有堡长铺长,若有违反乱纪者,一律拿下,不必过问河道衙门意思。”

众官员们面面相窥,这可是把河道衙门往死里得罪了。

孙承宗朗声道:“不错,抓一个是得罪,抓几十个人也是得罪,索性一并抓了,得罪就得罪到底。”

也有人担心,河道总督李子华可是正二品大员,而林延潮只是正五品,两边怎么看都不是一个级数。

林延潮不是不知,但他认为若真要修一条好堤坚坝,那么清理堤坝上这些'蛀虫',就必不可少。

多年河工,多年河弊。

这些管河工官吏,如之前所举违反之事不少,林延潮不能协助丘橓抓一省贪墨的官员,那也就罢了。

但若是连自己一府治下,贪墨河工的官吏都收拾不了,那还当什么官?老虎自己打不了,苍蝇还不能拍?

所以这一次林延潮彻底翻脸,他的授意之下,府衙县衙捕快尽数出动。

这些河工平日可谓作恶不少,公然勒索地方,敲诈百姓,根本不需要什么收集证据。

一日之内,归德府沿河堡长三十五名,铺长百余,被拿几乎近半。得知这些蛀虫被抓,沿河老百姓蜂拥至各县衙府衙告状,顿时讼状堆积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