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文魁

七百八十二章 外放(补更)(1 / 2)

在明朝地方府县里。

知县为正七品,这就是相当于一县之长,最大的官员了,这也是大明地方最基础的官员。

林延潮六品翰林屈就七品知县,就是降职,若不出意外,林延潮就要被贬至此当县令,此事拜托申时行可以轻而易举办到。

县令虽小,但是一把手,正印官,一县事无巨细大小,都归林延潮管,官虽小,却是一个施展抱负的地方。

但就是局限太小,河工这么大的事,问一名知县,犹如管中窥豹。

所以至少要去府里任官,府里有推官,通判,同知。

推官正七品,主管刑名,御史被杀也是一桩案子,若天子派林延潮去查案,那么可以让他去任推官,推官却不管河工,如何充当内应。

那么就是就是通判了。

通判又称知事通判,可监察知府长官,又负责府内一如水利,刑名等具体事务。

具体职务就类似于现在分管副市长。

若天子有意让自己查河工之事,可以下旨让自己兼管水利,如此必能查出一二端倪来。

可是通判不足地方,就是目标太明显,林延潮身处那位子,一看就知道是天子派来查案的,如此林延潮搞不好就成为第二个吕大人了。

这实在是当风险啊。

林延潮静待着天子玉音,自己怎么想的都不算,天子才是一言九鼎。

这时天子缓缓地开口道:“朕决定让你去归德府任同知如何?”

同知?那可是正五品啊!

对于一府长官,一把手知府大人而言,他的完整官名是权知府事。

而同知,乃佐贰官,全名同知府事,官位正五品。

同知,通判同为一府佐贰官,那么具体有什么不同吗?

首先是官位比通判高,一个正五品,一个正六品。

其二就是职责上,同知若没有单独设厅,那么手上分管权力没有通判大,无法插手具体事务。但是同知能同知府事,大意就是府里大小之事,同知都有权知道。

知府要向朝廷,或上司上奏某事,是必须要先知会同知,同知要在呈文上联署的。

从这点上看同知类似于常委,所以类似于现在官场上的常委副市长。

除外之外,同知还有一个权利,就是知府不在时,比如赴京述职,生病不能理事,同知有权替知府,管理整个府衙。

听了天子的一句话,林延潮瞬间就想了这么多。

“林延潮,你在想什么?”天子问道。

林延潮立即回过神来,袁成望从正五品贬至正七品,林延潮却为正五品,虽说不能在翰林院任职,但官位上却升了两级作为补偿。

这也并非出乎意料,原先林延潮以退为进,就是让皇帝出面挽留自己。若是皇帝挽留自己绝不会让自己任推官和知县,那么至少是一个六品通判。

这就是自己主动求官和皇帝挽留的区别。

当然林延潮在这时候提出复官,也有他的底气所在。

以他和天子的交情,天子虽因自己上谏之事着恼,但心底还是有意用自己的,至少林延潮帮他'铲除'了潞王这心腹隐患。

将自己削籍真正的用意,只是迫于无法向太后交待。

林延潮之所以在这时候提出复官,就是看皇帝是否会用对武清侯免于夺爵这筹码,来保自己仕途。

若皇帝真的认为自己是栋梁之臣,肯定会拿此事与太后作交易。眼下来看来,天子是心底打定这个主意。

作为一个帝王而言,万历肯定有很多不合格的地方,但正如他所言,他待自己一直很好,至少很讲人情,当然张居正当年替他相国时,天子对他也是不错的。

外放也情理之中,堂堂太后被林延潮骂的几乎出心脏病了,林延潮还没事一样呆在翰林院。

若是如此,林延潮以后要改名叫林傲天了。

再说二十二岁的'常委副市长',怎么看林延潮都是前途无量。而且林延潮奉旨而去,私下乃是钦差大臣。

林延潮毫不犹豫地道:“草民谢陛下恩典,必不负陛下所托。”

听林延潮答允,天子欣然道:“不过你此去河南,既是任亲民官,为民办事,也记得你是朕身边出来的,要当朕的耳目,地方上有什么官员贪赃枉法的,你不要护着。朕这一次要重重办几个,哪怕他官至方面大员,也不姑息。”

“若是你这一趟差事,办得好,朕升你的官。”

林延潮本是想安安心心当亲民官的,实践事功的,捞到足够政绩,这才是比在朝堂上作一词臣更能施展自己抱负的地方。至于这河工大案牵扯甚多,他不想得罪人,毕竟以后还要在官场上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