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在苏俄

537 迟疑(1 / 2)

在前世的时候,维克托虽然对苏联的历史了解不多,但他总归知道那个曾经威胁着整个欧洲,甚至是整个世界的超级红色帝国,最终收获了一个什么样的命运,是的,它分裂了,从一个超级帝国分裂成了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国家,并由此走上了各自不同的道路。

既然知道前世苏联最终的命运,那么有一个问题就很值得思考了,这个曾经强大无比的国家,是怎么突然走上分裂这条路的呢?而这个答案也很明确,那就是难以调和的民族矛盾。

其实,当历史演进到二十世纪之后,全世界所有的国家分裂,都源自于民族矛盾,不管是南斯拉夫,还是苏联,亦或是捷克斯洛伐克等等等等,它们的分裂都是以不同民族为基础的,它们以某种民族相似性为纽带,走到了一起,最终又以民族差异性为导火索,一拍两散,而苏联同样没有走出这样一个窠臼。

维克托或许的确没有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但他毕竟是重生者,而且在他穿越回来之前的那个年代里,实在是见过太多的国家分裂事件了,因此,不管是眼界还是思考问题的角度,都要比现今这个时代的人更加全面一些,最重要的是,他知道苏联未来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也会逆向推过来,寻找苏联发展历程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

在维克托看来,苏联现行的宪法本身就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同时,苏联的行政区划构建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现在这些问题之所以没有凸显出来,一方面是因为联盟的整个社会氛围还是积极向上的,布尔什维克党的党员干部们,在思想觉悟上还是先进的,在这个大趋势下,很多问题都被隐藏起来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斯大林同志在整个联盟内的威信无人能敌,除了那些死硬的民族主义分子之外,全联盟范围内,不管什么民族,对莫斯科的向心力都是很强的,因此,离心倾向还体现不出来。

但必须对这个现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那就是这种状况不可能长期的维系下去,如果不对宪法中存在的漏洞进行修补的话,前世的存在的那些问题,早晚还是会爆发出来的。

那么,联盟的宪法条目中存在什么问题?简而言之,就是给予了各个民族太大的权力,即所谓的:民族自治和民族自决的权力。

在苏联的十月革命取得胜利之初,列宁同志就领导颁布了两份公告,《俄罗斯各族人民权利宣言》、《告俄罗斯和东方全体穆斯林劳动人民书》,并就此提出“各民族享有自决乃至分立并组织独立国家的权利”。但在十月革命之前,列宁同志在谈到民族问题的时候,其本身的观点其实是反对民族自决的,他甚至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与民族主义是不可调和的,马克思主义者应该是反对联邦制和分权制的。

不过,在联盟创立之初的年代,也正好是民族主义思潮在世界范围内觉醒的年代,而在那个时候,布尔什维克党中央为了获得联盟各个阶层的支持,才不得已将民族自决的内容写入了宪法,并在随后的工作中,在联盟全境设立了大量的自治共和国、自治州以及自治区,同时,还给了十几个加盟共和国自主加入联盟并自由退出的权力。

实话说,写入宪法中的这部分内容,对联盟的国家稳定和国家安全来说,就像是一个随时可能被引爆的定时炸弹,它的威胁是显而易见的,但直到现在,联盟也没有想过要堵上这个漏洞。

尤其是在行政区划的设置问题上,大量以民族比例为依据而划分出来的自治共和国、自治州、自治区的存在,在其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在强调地区性政治权力的同时,也越来越强调语言、地域、血缘为特征的民族认同,这种民族认同只要稍加引导,就会变得狭隘,变的好斗,变的分裂,并最终演化为极端的民族主义情绪。

最为严重的是,一旦这种以民族认同为主的民族主义情绪渗透到布尔什维克党组织内部,并出现党员民族化、干部民族化的现象,那么,联盟的分裂也就为期不远了。

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帝俄时期曾经爆发过一次试图推翻沙皇专制制度的革命,正是这场革命的爆发,导致了俄国农奴制度的解体,而这场革命就是著名的“十二月党人革命”。

这场革命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其领导者却是非常有远见的,比如说雷利耶夫,再比如说佩斯捷利等等,就是这些人,在一百多年的革命中,就明确提出了一个观点:俄罗斯绝对不能建立以单一民族为基础的行政区划,而必须建立多民族融合的行政区划,否则的话,这个国家将会瓦解。

是的,在一个多世界之前,就已经有人明确提出这种见解了,但是在如今的联盟内部,却没有人对此加以重视,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基日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