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

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活,需要仪式感(1 / 2)

新一阶段的战争,已经拉开序幕,平静许久的望江一线,金戈铁马的之音再度响起。

如果说,一开始,是燕人帮助成国人或者叫帮助晋人将野人驱逐顺带兼并掉成国的话,那么眼下,战争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是一场属于燕人的复仇之战。

骄傲了百年的燕人,还从未败得这么凄惨过,他们迫切地需要一场新的大胜,来掸去荣耀上刚刚沾染上的尘埃。

就是当初和蛮族厮杀最惨烈时,战败后,也是马上纠集新的一批人马,继续去上去和蛮族厮杀,拼勇斗狠,那是烙印在燕人骨子里的东西,稍微绵软一点,燕人别说有如今国势了,可能连这个国家都已经不存在了。

那一日,望江里曾飘浮着数万燕人尸首,那是一笔血债,要还的!

……

入夜后,盛乐军开始渡江,冰冻的江面上已经铺上了附近能找来可用的一切,最大程度地便利大军的通行。

因为准备充足,所以大军渡江的速度确实很快,一切的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没出丝毫乱子。

先渡河的千余骑在梁程的带领下,根本就没有选择在对岸进行布防和掩护,反而主动地向上游游弋了过去,大大咧咧地开始进行扫荡,扑杀楚人的哨骑。

这是吸取了上次左路军失败的教训,抢先一步去扩大这一沿线楚军的军事视野盲区,让其没办法在第一时间弄清楚状况,等到后半夜时,大军已经全部渡河,中军直接改作先锋军,后军为中军,再以哨骑去通知梁程那一部,原本的先锋军则在扫荡一圈后作为后军跟上大军主力。

许是燕人渡江动手得太快也太突然,再加上为了这次渡江,三儿带着自己手下可没少前前后后摸查,配合着民夫的提前预备铺垫? 所以整套流程下来? 过得那叫一个爽利。

天还未亮时,盛乐军已经深入东岸? 基本脱离了楚军的望江防线? 楚人根本就没来得及做出什么阻挡和应对。

接下来,盛乐军将完全成为一支孤军? 下面的时间,也就是所谓的……自由活动。

田无镜是懂得郑凡的“本事的”?

可能?

在靖南侯看来,以郑凡的军事水平以及眼界,将其所部派往后方,不去施加什么限制和固定什么目标? 反而能让郑凡有更好的发挥。

且一定程度上来说? 郑凡也算是他田无镜的“得意门生”,靖南侯这辈子,也只教过一个学生,是真正地将其束缚在自己帅帐一侧,早晚耳提面命的那种? 就是大皇子,也没那么好的待遇。

那段时间? 郑凡的表现,让靖南侯很满意。

而在那段时间? 郑将军的压力,也的确很大? 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学校天天忙着备考? 幸好自己身边有学霸无私帮助? 这才应付过了苛刻的导师。

在靖南侯的棋盘上,郑凡的盛乐军,是一枚活棋,将其下在那个位置后,他往往能给你带来极大的变数。

至于正面,

自有他靖南侯一手操之。

……

大军过江之后,

郑将军再次祭出了没有列入《郑子兵法》中的独门绝技——双放手。

顷刻间,从一个高高在上的一军之主,成为了一个朴实无华的小兵;

朴实得,连战马和甲胄,都和四周其余的甲士没什么区别,可谓是相当的亲民绝对不搞什么特殊化的典范了!

而军队的指挥权,自然就交给了梁程。

其实,经过这两年的锤炼,郑将军的水平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他自己也不是不想实操练练手。

就像是刚拿了驾照的人,看着方向盘,就有些手痒想上手试试一样。

但问题是,这个操作的代价,实在是有点太大了,比在路上和人家车刮蹭了的后果要严重无数倍。

动辄就是上万人的生死由你一念之间决定,尤其是身边还有一个刚刚被寄予厚望然后打了败仗的大皇子做前车之鉴,保险起见,郑将军还是决定自己再继续观摩观摩。

再等等吧,

等到以后家底子厚道,可以让自己败一败也无妨时再去亲自手操吧。

大军东进之后,没有做丝毫歇息,盛乐军的奢侈配装,在此时得到了极好的体现,普遍都是一人双马有些蛮族兵更是极为奢侈的一人三马,两匹战马还有一匹驼马,大军的机动性和持续性也因此得到了很好的保证。

这也是得益于盛乐城在上次靖南侯征讨雪原时得到了极大的战马补充,这次出征,家底子是都抖落干净带出来了,反正就是赌这一把。

赢了会做嫩模,输了工地搬砖!

郑凡伸手摸了摸自己胸口凹槽位置的魔丸,

又看了看自己身前骑马奔腾的阿铭,

再瞅瞅自己身侧并排骑行的剑圣,

呼,

心里,

踏实多了。

这种万马奔腾的感觉,让郑凡情不自禁地回想起当初在翠柳堡随李富胜入乾国作战时的场景。

只不过那时的自己以及自己麾下的兵马,只是一个添头,而眼下,自己已经是独当一面了。

剑圣似乎显得格外兴奋,说实话,他也是被压抑许久了,这一年来,可谓是真正儿的流年不利,干啥啥不行,搞崩第一名。

如今的他,倒是卸下了所有责任和包袱,他只需要去负责杀人,用剑杀人。

这或许,才是属于剑圣的真正快乐。

“还有多远,奉新距离这里还有多远!”

剑圣对着郑凡问道。

剑圣说话,不用吼,直接可以用气机传递,郑凡听得格外清晰,但郑凡回话,就得吼回去了,因为四周万马奔腾,声势实在是有点大。

“你是晋人还是我是晋人,这事你居然还问我!”

“我不知道。”

剑圣回答得很直白。

因为奉新,并不算是什么名城,也不是什么军事重镇,出名的,其实就是奉新纸,乃绘画家的最爱,所以,剑圣也从未去过那里。

可以说,如果不是司徒毅将伪成朝迁都到了这里,这座叫做奉新的小县城,很可能在这场大战中都没有被关注的必要,这种小县城基本都是大战结束大势已定后,可以传檄而定的。

但历史往往就是这般神奇,这座以造纸产业而闻名的小县城,日后在史书里,必然会因此而被重重地添上一笔。

“快了,估计夜里就能到。”郑凡喊道。

这是按照长途奔袭的速度来推算的,为的,就是打一个时间差,当前方报信给后方的信使跑得都没有郑凡这支大军来得快时,你让奉新城那边怎么来得及去反应?

且这里沿线又没有完备的驿站,更没有什么烽火台,司徒家原本的烽火瞭望系统,都是依托天断山脉到雪海关那一线的,压根就没想到自己的国内腹地会成为多方角力地主战场。

而这,其实就是骑兵在这个时代的恐怖之处了,没有电报和电话的时代,骑兵的快速移动,足以让任何防守方的将领焦头烂额。

剑圣的脸色有些略微泛起的潮红,

居然有些中二地对郑凡道:

“我的剑,忍不住想饮血了!”

明明是当世一流的剑,而且在郑凡看来,剑圣某些方面的人品特质,绝对能够让郑凡心甘情愿地去认为他是当世第一剑。

只不过剑圣有点惨,先败家,再败国,然后自己也败了,三连败下去,从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几乎被一锅端。

“我帮你!”

郑凡大声喊道。

“你个用刀的,你会什么剑?”

这是兵器鄙视链,玩儿剑的,就是瞧不起用刀的。

“我可以帮你包装!”

“什么,包浆?”

“………”郑凡。

……

大军的行进,虽说一直处于一种节奏之中,但各个部队的细分职责还是十分明确的,此时,作为先锋军的是金术可的这支兵马,大皇子也在其中。

貔貅的奔跑速度确实比战马要快,而且耐力也更好,大皇子此时就像是一个开着兰博基尼到快递站上班的快递小哥,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不过他一直都很守本分,既然被靖南侯贬谪到这里来当校尉,他就一直是听金术可的命令行事,没有越权过。

黄昏时分,先锋军抵达了奉新城外围。

“都给某听好了,再往前的这一段,凡是看得见的,无论是军卒还是百姓,尽数射杀!”

金术可直接了当地对自己部下下达了命令,他需要带着自己麾下这七八百号人快速散开,为后续大军的到来提供遮掩。

这会儿,已经没时间让你去分清楚到底哪些是敌军哪些是百姓了,就算是百姓,谁能保证他不会把消息传递出去?

射杀行动开始展开,大皇子也张弓搭箭,没有任何怨言地加入了这场清扫之中。

待得太阳完全落山后,金术可和大皇子二人稍微靠近了城池一些。

奉新城不大,城墙也不算高,看起来有些年久失修,总而言之,并不算是一座坚城,城外,还有不少帐篷,里头不时传来欢呼笑骂声,还有女人的哭声。

城西和城北,是两处军寨,搭建得很是随意,城南和城东,则像是流民聚落,附近不少流民聚集在这里。

“呵。”

金术可忍不住笑了,这知道的,晓得眼前这是眼下的一国之都,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座土匪窝呢。

其实,最早开始,司徒毅还是有着一些抱负的,刚登基立国时的那七道圣旨可以看出来其人虽说做出了卖国求荣的事儿,但并非全然没有脑子,他是真的想过好好搞一搞,再建立一个新的大成国,恢复司徒家的荣光。

但望江一战,司徒毅被卖得个干干净净,玉盘城被楚人占了,自己只能“迁都”到这个偏僻小城,所以,此时的他已经彻底是自暴自弃了。

“估摸着,城内外加起来,人马应该差不多两万。”大皇子说道。

这是眼前这个“王朝”,最后的底蕴了。